参展流程

1、展位安排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,先安排”

2、参展单位报名后须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参展费用,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。

3、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,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的,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;

4、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已定展位,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
★ 注:为保证展示会整体形象,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或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。